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12日,注册地位于朝阳区西民主大街1021号,法定代表人为朱燕飞。经营范围包括经销视频产品、视听产品、空调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网络产品、激光读写系列产品、摄录一体机、电力设备、安防技术产品、机械产品、数码相机、通讯及计算机产品、洗衣机、通讯产品(移动电话机)、冰箱产品、小家电产品;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维修;家电以旧换新(不含拆解);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公路运输;电信业务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