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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08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凤凰路126号中山花园二层1号,法定代表人为方晓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仓储服务;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轮胎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仪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乐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烫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鲜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不含散装酒)、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化妆品、箱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钟表、珠宝(不含裸钻)、乙类非处方药、医疗器械、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及相关润滑油产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打火机补充剂及配件、花卉、玩具、宠物用品、园艺及烧烤用品的批发和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自制饮品制售;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零售(包括代销、寄售、仓储式会员制销售);汽车维修服务、票务代理;机动车停车场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中国境内组织部分自营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等业务;组织国内商品出口;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在商店内经营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健身中心、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医疗美容)、摄影扩印服务及其它居民服务、验配眼镜以及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在商店内组织自营商品的展销、仓储业务并提供促销、展销、展览、商品示范及表演场地;出租部分商场设施和/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国内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限制项目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具有87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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